社區發展無論是視之為是一種方法或政策,自1940年代廣泛推動以來,或因理念高尚而執行不易,或因行政者及相關人偏取部分作法,或因社會與政府內部分工變遷,而出現所謂的「慣行性社區發展」(conventional community development)作法,即偏失了的社區發展。學者們對這些偏失性的作法有不少的說明。
這些做法雖然在現實中普遍存在,但出現了偏離社區發展之「社區為本、居民參與、共益共享」等核心理念。我們可將這些稱為,慣行社區發展的主要偏失為。
1.以硬體建設為導向。將「社區發展」簡化為基礎設施改善(如鋪路、蓋涼亭),忽略人與社會網絡的連結 (Gilchrist, 2009)。
2. 項目導向、短期績效壓力。為達成KPI,重形式輕內容,導致「表演性行為或參與」或「象徵性諮詢」(Taylor, 2003)。
3. 缺乏居民參與,由外部主導(如政府或建設單位)決策,居民僅被動接受(Chambers, 1997)。
4. 預設社區需求。社區問題由外部專家預設,未透過共構過程產出 (Ledwith ,2011)。
社區發展無論是視之為是一種方法或政策,自1940年代廣泛推動以來,或因理念高尚而執行不易,或因行政者及相關人偏取部分作法,或因社會與政府內部分工變遷,而出現所謂的「慣行性社區發展」(conventional community development)作法,即偏失了的社區發展。學者們對這些偏失性的作法有不少的說明。
在慣行性社區發展中,居民或社區幾乎被隱身。
這些做法雖然在現實中普遍存在,但出現了偏離社區發展之「社區為本、居民參與、共益共享」等核心理念。我們可將這些稱為,慣行社區發展的主要偏失為。
1.以硬體建設為導向。將「社區發展」簡化為基礎設施改善(如鋪路、蓋涼亭),忽略人與社會網絡的連結 (Gilchrist, 2009)。
2. 項目導向、短期績效壓力。為達成KPI,重形式輕內容,導致「表演性行為或參與」或「象徵性諮詢」(Taylor, 2003)。
3. 缺乏居民參與,由外部主導(如政府或建設單位)決策,居民僅被動接受(Chambers, 1997)。
4. 預設社區需求。社區問題由外部專家預設,未透過共構過程產出 (Ledwith ,2011)。